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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说女性的权利值多少钱?

1998-03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1996年3月2日,年仅6岁的小女孩小玉在福建龙岩市第一医院做阑尾切除手术时,被医生误切除了正常子宫。父亲向龙岩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赔偿女儿受到的伤害,其中包括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。1997年12月31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小玉获赔166622元,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7万元。双方不服判决,均提出上诉。

根据北京勺海调查公司的调查,54%的人认为小女孩的父母要求的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“少了”。其中有8%的人坚持回答:这无法用金钱弥补,其余92%的回答者回答的平均金额为118万元。有36%的被访者认为50万元的要求“合适”,仅有7%的人回答“多了”。一位被访者激动地说:“这是职业道德的问题,应该严惩!50万,在你身上随便下个‘零件’行吗?”

1995年3月,北京的高二学生贾国宇在餐厅聚会中被突然爆炸的卡式炉严重烧伤,面容被毁,生活不能自理。1995年8月,贾索赔未果后告上法庭。1997年3月,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卡式炉及燃气罐厂家赔偿包括精神赔偿金10万元在内的17万元。

据调查,81%的人认为10万元精神赔偿太少了,他们提出的金额平均是70万元。余下的除了18%的人认为10万元这个数目合适外,仅有1%的人认为多了。那么,您怎么看?

(《北京青年报》98.3.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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